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 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1、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财务报表。
2、 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及合并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本报告期内,公司除以下会计政策变更外,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重大
会计估计、重大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事项的发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 2024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如下:
1)处置 1 家子公司:2024 年 10 月,公司及中华烟草分别将持有昆明彩印
有限责任公司的 10%股权、41.61%股权转让给好彩国际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列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2)新设成立 2 家子公司:重庆嘉鑫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嘉鑫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基本财务状况
1、 主要经营指标(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 目 2024 年 2023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总收入 28.57 39.45 -27.58%
营业利润 1.83 2.73 -32.74%
利润总额 1.27 1.86 -3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72 1.18 -3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0.70 1.78 -60.99%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 4.73 -59.79%
项 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84.45 94.33 -1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5.33 68.78 -5.02%
2、 主要财务指标
1) 盈利指标
项 目 2024 年 2023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8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8 -3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05 0.12 -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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