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12 月)
原条款 修订或新增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条款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 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 经费。
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财务负责人以及由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由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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