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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保证其工作
合法、合理、有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
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均接受本
制度规定的内部审计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办公室为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办公室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办公室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公司审计办公室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办公室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审计办公室设主任一名,负责内部审计机构的全面工作。审计办
公室主任须经审计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任免。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办公室主任的考核。

公司应披露审计办公室主任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十条 审计办公室应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
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事项应予
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同时在工作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谦虚谨慎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二条 与被审计的单位、个人有关联关系的内部审计人员应予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工作权限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办公室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
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
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审计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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