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华科 JLC1,期权代码:
037420。
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2,46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共计 6,345.90 万份,行权价格为 7.182 元/股。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期限应为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
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2,467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6,345.90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 2025-015 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自主行权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
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30%
授予日起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30%
授予日起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40%
授予日起5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 15 个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 月 9 日,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届满。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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