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已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为案件原告;
3、涉案金额:合计暂定为 3.17 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得智慧能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起诉元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元动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动新能源”)、元动新能源(锡林郭勒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动新能源(锡林郭勒盟)”)及相关当事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已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概述
(一)案件一
2023 年 6 月,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与元动新能源签订《设备采购合同》。2023
年 9 月,浙江海得智慧能源向元动新能源交付完毕全部货物。因元动新能源并未按合同约定向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支付货款,浙江海得智慧能源已向嘉兴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二)案件二
2023 年 4 月、7 月,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与元动新能源(锡林郭勒盟)先后签
订了《设备合同》及《设备合同补充协议》。2023 年 9 月,浙江海得智慧能源向元动新能源(锡林郭勒盟)交付完毕全部货物。因元动新能源(锡林郭勒盟)并未按合同约定向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支付货款,浙江海得智慧能源已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
2、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元动新能源、元动新能源(锡林郭勒盟)支付原告浙江海得智慧能源货款合计约为 2.96 亿元;逾期付款违约金、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等合计约为0.21 亿元;同时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涉诉事项相关资产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未经审计)。因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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