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2024年3月29日深交所对贵公司发出《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59号》,函中提到贵公司承诺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处置完类金融业务所有股权。截至2025年5月也没有相关公告显示是否完成类金融业务所有股权的剥离,请问是否体现出了贵公司业务政策执行力的软弱和拖延?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监管涵已发出有数月之余,请问现在剥离如何?
怡亚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2024年3月29日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59号》中所提及的类金融业务所有股权剥离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已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通过定期报告(如年报、半年报、季报)及临时公告等官方渠道进行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2024年3月29日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59号》中所提及的类金融业务所有股权剥离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已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通过定期报告(如年报、半年报、季报)及临时公告等官方渠道进行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5-27 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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