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5-50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孔祥宏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0 人,代表股份 291,752,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9.4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8,237,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04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5 人,代表股份 23,514,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7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7 人,代表股份 23,530,2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5 人,代表股份 23,514,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709%。
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68,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1%;反
对 505,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4%;弃权 77,54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4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11%;反对 505,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4%;弃权 77,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5%。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郑刚、谭晓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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