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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20:16:07 股吧网页版
宝武镁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5-41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董事会秘书吴剑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剑飞女士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吴剑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53,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27日-2026年1月26日)。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吴剑飞,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剑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53,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所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衍生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吴剑飞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吴剑飞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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