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宝武镁业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宝武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分(子)公司: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宝武镁业(惠州)有限公司、南京云海轻金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巢湖云海轻金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博奥镁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巢湖云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荆州云海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六合镁制品有限公司、全椒县宏信铝业有限公司、南京云海铝业有限公司、安徽云海铝业有限公司、扬州瑞斯乐复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云信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镁铝建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甘肃宝镁矿业有限公司、南京云海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瑞宝金属(香港)有限公司、包头云海金属有限公司、运城云海铝业有限公司、WELBOW METALS INDIA PRIVATE LIMITED。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规定的 18 个领域: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信息传递、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是资金活动、重大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0.5% 额超过营业收入的 0.25%但 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0.25%
不超过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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