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栗春坤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栗春坤先生,法学硕士。曾任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科员,宁波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助理研究员、社会法规处主任科员、秘书行政处主任科员、处长助理、法务协调处主任科员,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一级调研员,现任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 6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
其中4次临时股东会,1 次年度股东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积极讨论和独立监督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
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号 发表日期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4 年 3 月 29 日 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门会议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专 同意
2 2024 年 4 月 22 日 门会议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门会议意见 同意
3 2024 年 7 月 29 日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门会议意见 同意
4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对为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同意
易的专门会议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专 同意
门会议意见
关于对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同意
5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会议意见
关于公司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事项的 同意
专门会议意见
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 同意
置预案事项的专门会议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立足法律专业背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工作时间16天,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就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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