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建新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运用本人在镁基能源材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依法合规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邹建新先生,工学博士,教授。法国洛林大学博士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镁基能源材料方面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工作,在 Science,
AdvMater 等国际知名期刊上发表 SCI 收录论文 190 余篇,已授权国内国际发明
专利 26 项,曾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发明一等奖,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创新成果一等奖,国际镁业协会未来技术奖,上海市技术发明二等奖,国际镁科学与技术学会年度人物奖,国际能源署 Hydrogen TCP 奖等。本人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特聘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氢科学中心副主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 6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
其中4次临时股东会,1 次年度股东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积极讨论和独立监督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号 发表日期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4 年 3 月 29 日 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门会议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专 同意
2 2024 年 4 月 22 日 门会议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门会议意见 同意
3 2024 年 7 月 29 日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门会议意见 同意
4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对为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同意
易的专门会议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专 同意
门会议意见
关于对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同意
5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会议意见
关于公司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事项的 同意
专门会议意见
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 同意
置预案事项的专门会议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16天,通过参加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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