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2,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价格17.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4,22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4,580,000.00 元(含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099,640,000.00 元已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到账,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 020019 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4,22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5,133,962.27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9,086,037.73 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530,188.68 元(不含税),经
审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支付的费用。2023 年 10 月 25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中兴华核字(2023)第 020062 号鉴证报告。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99,506,804.8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02 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3 年 8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管理办法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 463779557018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125902018310555 0
合计 0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鼓楼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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