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作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宝武镁业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宝武镁业拟与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宝武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结算服务、存款服务、信贷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二、对关联交易的核查
(一)关联方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注册资本:68.40 亿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 1859 号 1 号楼 9 楼
主要经营范围: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等依法批准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2、股权结构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4.3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3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6.9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58%,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2.08%,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9.48%,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21%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宝武财务公司资产总额713.65亿元,其中:信贷余额250.68亿元;负债总额611.22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609.9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2.4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47亿元,利润总额5.64亿元。
4、关联关系
宝武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情形。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宝武财务公司(甲方)拟与宝武镁业(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本协议所指甲方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
本协议所指乙方为乙方及其并表子公司。
2、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①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②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2)存款服务
①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自主选择、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②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原则上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国有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
③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
(3)信贷服务
①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原则上不高于乙方从国内主要中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③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综合授信用信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
④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①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
服务前,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②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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