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6-01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信息技术”)提供不超过22.00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纳思达信息技术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50 亿元的担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为中信银行珠海分行依据与纳思达信息技术在 2026
年 2 月 12 日起至 2029 年 5 月 20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
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64.35 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4.2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4.21%,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0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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