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3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提案编码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8.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2025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
案》
10.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 4、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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