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
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 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 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 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三)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 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 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 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 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 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 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 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 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 过程,它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五条 公司应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
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 司将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 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 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
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 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地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 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 真执行。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已涵盖了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
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 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 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八条 公司应不断建立、完善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
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 人制度、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活动的控制,并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 程序。
第十条 公司应不断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
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 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
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 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
衡和监督机制,并由公司内审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章 主要的控制活动
第一节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十三条 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公司执行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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