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11 月 12 日,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执业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徐春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房亚楠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女士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徐春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房亚楠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质量管理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通过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保证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通过实施项目质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配备了专业且经验丰富的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熟悉上市公司审计流程和规范。项目负责合伙人丰富的经验和专业判断能力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场负责经理同样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经验,能够有效协调现场审计工作,与公司各部门保持良好沟通,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九、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十、总体评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的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完成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效,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