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1 17:23:06 股吧网页版
东方智造:关于收购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5-035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基于现有智能制造主业,为进一步强化智能制造行业布局,提升现有业务协同互补能力,提高公司长期经营能力,公司拟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赛重工”)所持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孚机械”或“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赛孚机械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为 27,488,698.00 元人民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法人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 95 号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 95 号

法定代表人:薛忠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XWCMY4X

主营业务:化工设备生产、加工、销售;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设备设计、生产及销售;化工设备、化工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钢结构件生产、销售;钢材销售;仓储设备生产、安装、销售、技术研究;化工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自然人股东顾春梅直接持有巍赛重工 70%股份,自然人股东薛忠直接持有巍赛重工 15%股份,法人股东上海颉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巍赛重工 15%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产权、 业务、 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关系,上述交易对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9 年 4 月 16 日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 95 号

(5)法定代表人:薛忠

(6)注册资本:3000 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687841833C

(8)主营业务:化工设备生产、加工、销售;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设备设计、生产及销售;化工设备、化工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钢结构件生产、销售;钢材销售;仓储设备生产、安装、销售、技术研究;化工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赛孚机械当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万元)

1 江苏巍赛重工有限公司 2700 90.00% 2700

2 薛忠 300 10.00% 300

合计 3000 100.00% 3000

(10)赛孚机械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单体财务数据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