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投资分为风险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两大类:
(一)风险性投资: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证券、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股权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三) 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达到涉及信息保密、信息报告、信息披露标准的投资,依照上述规定履行信息保密、信息报告、信息披露相关义务。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五)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六)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五)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六)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八条 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对外投资事项以外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
第九条 对于达到股东会规定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企业股权,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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