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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8:09:13 股吧网页版
游族网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了避免重大信息外露,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其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信息是指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二章所述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并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第五条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草拟,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并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应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的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本公司的重大信息。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的重大信息应当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与本部门、下属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告知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前款所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或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九条 公司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防止财务信息的泄漏。
第十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信息披露中所包含的财务数据、指标、会计信息进行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监督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遵守本制度;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该部门和该下属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当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与该部门、该下属公司相关的信息;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性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发生,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当立即、直接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向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时,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公司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档案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等。
第十三条 公司接待投资者、中介机构和媒体,应经过董事会秘书批准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执行。受接待的投资者、中介机构和媒体应签署承诺书,交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三章 信息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一) 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内容;
(二) 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内容的合规性审查;

(三) 董事长同意签发;
(四) 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组织信息披露文稿的审定或撰写,对公告披露申请表、公司股票停、复牌申请进行签发并送交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五条 在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下列人员有权以公司的名义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一) 董事长;
(二) 总经理经董事长授权后;
(三) 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四) 经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员。
上述任何人对外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的时间,信息的内容不得多于公司对外公告的内容。
第十六条 公司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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