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和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1,08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27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14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8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和 2025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212,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222,500 万元。
2、根据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向以下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3)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89,4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124,400 万元。
3、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合金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芜湖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广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对楚江合金向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安徽分行”)申
请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进出口
银行安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 57,900 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 62,900 万元。
4、根据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安徽鑫
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申请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
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 96,800 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 99,8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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