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7 16:58:17 股吧网页版
楚江新材: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和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1,08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27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14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8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和 2025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212,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222,500 万元。

2、根据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向以下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3)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89,4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 124,400 万元。

3、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合金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芜湖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广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对楚江合金向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安徽分行”)申

请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进出口

银行安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 57,900 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 62,900 万元。

4、根据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安徽鑫

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申请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

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 96,800 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 99,8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