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部分内容暨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于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控股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现根据顶立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申报工作安排,顶立科技拟将延长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
同时,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顶立科技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期限。
公司于2025年5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部分内容暨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期限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顶立科技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调整的内容
根据顶立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报工作安排,顶立科技拟将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顶立科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顶立科技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已由北交所受理,若延长后决议有效期届满时,顶立科技仍未完成注册发行程序,则顶立科技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具体如下:
调整前
1、决议有效期:
自顶立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顶立科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调整后
1、决议有效期:
自顶立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顶立科技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已由北交所受理,若延长后决议有效期届满时,顶立科技仍未完成注册发行程序,则本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除上述调整的内容外,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顶立科技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申请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顶立科技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顶立科技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楚江新材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顶立科技的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已由北交所受理,若延长后授权有效期届满时,顶立科技仍未完成注册发行程序,则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顶立科技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除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授权有效期延长外,其他授权事宜内容保持不变。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顶立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报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2、顶立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3、顶立科技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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