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8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45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71%,回购金额为 1,187,156.1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已于 2025 年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68,125,957 股减少为 967,669,957 股。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需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456,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2025 年 8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5-55)、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5-61)。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5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6 月6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6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5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340,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5.71 元/股;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2.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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