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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01
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7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平陆县睿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陆睿源”)与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2024年12月31日签署《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过渡协议》,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原特许经营权合同,双方协商约定在2025年5月30日前协商终止事宜并签订正式《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协议》。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署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过渡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提前终止暨资产移交转让的议案》,审议通过了交易核心条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最终协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负责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具体办理等。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31日,平陆睿源与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陆县国恒热力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提前终止协议》《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项目资产移交转让协议》。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
(一)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提前终止协议
甲方(实施机构):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乙方(项目公司):平陆县睿源供热有限公司
丙方(项目接收方):平陆县国恒热力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同提前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合同》及《补充协议》。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乙方对于本项目的任何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等权利,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过渡协议》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同时终止。
第二条 项目移交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依据审计报告涉及的项目资产范围,将项目全部拟转让资产造册登记,制作“项目资产移交登记表”和“项目资料移交登记表”,盘点后移交给丙方,乙丙双方在上述移交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完成移交。
同时,乙丙双方另行签订《项目资产移交转让协议》,具体事项另行约定。乙方应保证转让的项目资产、项目权利原设定的抵押、质押等任何他项权利全部解除,保证其所转让的资产及项目权利不存在任何纠纷。
第三条 项目手续
乙方已办理的各项项目手续、批文等一并转让给丙方,乙方保证已取得的项目手续、批文的完整性,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乙方负有配合义务。
第四条 乙方实施项目期间的债权债务
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投资、建设、运营等),因本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和个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与其他第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给甲、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平陆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期)PPP项目资产移交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平陆县睿源供热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平陆县国恒热力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关于控股孙公司特许经营权合同终止的进展公告
《提前终止协议》中经甲乙双方签署的《项目资产移交登记表》确定的所有项目资产。
《项目资产移交登记表》双方签署之日起,表列资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 项目资料移交
《提前终止协议》中经甲乙双方确定签署的《项目资料移交登记表》的所有项目资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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