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及论证后,公司符合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智光储能全部或部分的少数股东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拟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金额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拟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交易对方为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建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黄埔
开投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湾创科(广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智思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新星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惠工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盈健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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