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ZHIGUANG ELECTRIC CO.,LTD.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制定)
二○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董事会秘书负责舆情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舆情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舆情领导小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组织实施舆情监测,及时掌握舆情动态,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分析研判舆情,提出舆情建议,协调相关人员开展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向舆情领导小组报告舆情工作情况。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回应、真诚沟通。在处理舆情危机时,公司应协调内外宣传策略,确保信息传递的一致性,并秉持真诚态度与媒体、公众进行依法有效的沟通,及时消除疑虑,避免不实信息的传播。
(三)勇敢面对、主动担当。公司应主动面对危机,积极承担责任,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应将危机视为转机,通过系统的应对策略,将舆情危机转化为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的机遇,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塑造
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一)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在发现或监测到舆情信息后,立即初步分析与整理,并及时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三)重大舆情则需立即上报舆情领导小组,舆情领导小组组长就应对重大舆情做出决策和部署,必要时由董事会秘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处理策略: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舆情工作组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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