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一致认为:本次母子公司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 亿元,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勇、刘家祥、丁浩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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