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6-011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下午14时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1月30日 9:15-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1,234人,代表股份18,659.6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526.9837万股的25.378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5,293.272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79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6人,代表股份3,366.40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85%。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236,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0%;反对182,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弃权1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2%。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065,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2%;反对320,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7%;弃权2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108,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3%;反对258,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弃权2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柏德凡律师、孔莹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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