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5)00947 号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5)00947 号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宝丽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宝丽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红宝丽股份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聚醚产品、异丙醇胺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之30。如附注五之39所述,红宝丽股份2024年度营业收入272,593.17万元,较2023年度上升2.98%。由于营业收入是红宝丽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营业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红宝丽股份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合同履约义务、确定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等,评价红宝丽股份收入确认政策、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识别其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及异常波动合理性;
(4)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发记录、客户确认的结算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票、收发记录、客户确认的结算单、资金收付凭证等资料,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6)结合往来款函证,对重大客户实施独立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7)分析收入与现金流的匹配性,并通过银行对账单核实回款对象与往来账是否一致。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3“应收票据”、附注五之4“应收账款”、附注五之7 “其他应收款”所
述,报告期末红宝丽股份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原值分别为3,220.49万元、 64,836.70万元、3,566.98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161.02万元、4,058.99万元、2,538.50万元。因红宝丽股份2024年末应收款项及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重大,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时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红宝丽股份应收款项管理、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2)了解和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分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复核管理层对组合的划分依据,评估其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对不同组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关注应收款项逾期情况、逾期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以及历史上实际发生坏账金额等关键信息。在此基础上,选取样本测试应收账款的组合分类和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3)执行重新计算程序,确认年末坏账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4)选取样本对应收款项执行函证程序;
(5)结合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以及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红宝丽股份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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