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2024 年,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或发表审核意见,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项目延期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了公司稳定发展。监事充分履职,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现将 2024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具体情况如下: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2 项议案。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算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以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办理融资的议案》、
《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12 项议案。
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于子公司聚氨酯公司聚醚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5、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6、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履行职责,监事列席了 2024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公司持续推动治理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职、勤勉尽责,未发现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同时,针对新发布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出台的管理制度和要求,公司监事积极学习,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责任意识、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2、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
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真实、客观、有效地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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