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
证上〔2023〕1145 号)等有关规定,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09 号《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211,727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8,868,797.14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680,491.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188,305.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上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8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 2024 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使用情况为:
项 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856.75
加:收到募集资金
减:应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0,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加:2024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140.37
加: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加:赎回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其收益 27,432.12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0,000.00
减:当期使用的募集资金 10,629.62
减:募集资金变更归还借款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799.62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11月10日,公司制定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11月,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2013年6月,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2020年9月,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
办理手续。
2021年8月2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高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高淳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高淳支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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