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5-01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
会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余新平先生、张军先生、仇向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 806.03 万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本议案中担任公司董事人员 2024 年度薪酬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2,593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2.98%;实现净利润
5,849.54 万元,较上年增长 52.80%。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经营条件,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要求:坚定创新理念,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产品市场开发,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聚氨酯和异丙醇胺产业规模,争取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同时,有序推进泰兴基地技改项目建设与试生产,控制费用增长,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说明:2025 年预算不代表公司对业绩承诺,存在不确定性)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
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5)00947 号《审计报告》,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9,293,947.83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929,394.78 元 , 尚 余 107,364,553.05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42,799,000.34 元 , 扣 除 已 分 配 2023 年 度 及 2024 年 中 期 分 配 红 利
73,526,983.7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76,636,569.69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063,433,292.37 元,其中资本公积金719,319,114.18 元。
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10,793.4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在 2025 年中期盈利的条件下,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持续发展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半年度)现金分红事宜,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通过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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