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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8-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红 宝 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7-08-24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红宝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1,9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发行价格为:12.0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9.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3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配售时间:2007年8月24日(周五)9:00~17:00和2007年8月27日(周一)9:00~15:00;网上发行时间:2007年8月27日(周一)9:30~11:30、13:00~15:00。网下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平安证券”)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定价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8月20日~2007年8月22日)(T-5日~T-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为方便投资者参与,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见后面表格,表中询价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但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但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6、本次网下配售时间为2007年8月24日(周五)9:00~17:00和2007年8月27日(周一)9:0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7年8月27日(T日)(周一)15:00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及申购表复印件。传真号码为:(0755)82382067 82382016 82382094 82382004 联系电话为:(0755)82382003 82382076 82382075。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7年8月27日(T日)(周一)下午17:00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时间为:2007年8月27日(周一)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52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红宝丽”,申购代码为“002165”。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07年8月17日(T-6日)(周五)《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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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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