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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8:27:09 股吧网页版
海南发展: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5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马珺女士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
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6 人,代表股份 184,428,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217,71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4 人,代表股份 173,210,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9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2,286 人 , 代 表 股 份
184,428,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217,71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84 人,代表股份 173,210,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姚继伟律师、张美怡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免税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9,342,07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975,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69%;反对69,259,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34%;弃权2,194,1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975,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69%;反对69,259,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34%;弃权2,194,1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7%。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姚继伟、张美怡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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