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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8:58:14 股吧网页版
悦心健康: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和《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四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3、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6、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
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的及时和准确。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的范围

第八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1)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4)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5)公司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6)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8)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0)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公司定期报告;
(二) 经营活动重大事项
(1) 经营方针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销售价格、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政策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
(2) 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影响;
(4) 公司获得大额补贴或税收优惠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5) 发生重大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亏损;
(6) 业绩预告以及利润与业绩出现较大差异;
(7) 发生重大设备、安全等事故,对经营或者环境产生重大后果;
(8) 公司净利润或者主营业务利润发生重大变化;
(9) 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10)新产品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
(11)新发明、新专利获得政府批准;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三) 一般交易重大事项
(1)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销售产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应包含在内);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 租入或租出资产;
(6)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 赠与或受赠资产;
(8) 债权或债务重组;
(9)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一般交易报告的标准:
上述第3项或第4项发生交易时,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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