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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7:18:05 股吧网页版
悦心健康: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约为120万股至2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约为0.13%至0.22%,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新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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