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8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和专项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工作,优化内控流程,加强内控流程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执行的有效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内部控制环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事业部制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定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依法设置了规范的人员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两名公司独立董事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独立董事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三名独立董事皆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事业部经理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事业部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主管公司的财务中心、MIS部、组织人事部、法务部、证券部和投资部等业务环节。
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三会”,2024年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和4次监事会会议,在审议定期报告、融资、关联交易等事项上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召开的7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均能以勤勉尽责的端正态度,亲自或委托出席会议,并切实履行义务;“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并形成相关决策记录。监事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具备一定的监督手段。公司经理层定期召开事业部会议,负责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公司职能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1)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设立了瓷砖事业部、医疗及智慧康养事业部、康养及职教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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