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活动,旨在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改善公司的运营。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由专职审计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公司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 审计部经公司批准,有权抽调公司内部有能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的人员,并进行相关审计业务培训,确保其具备任务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即国家审计署制定的审计人员守则: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法纪;努力学习,积极进取;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各项审计任务时,应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必
须做到:
(一)在工作中要正确行使职权,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不得对被审单位蓄意刁难,以权谋私,更不得玩忽职守,拖拉扯皮,贻误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屈从他人意志,不隐瞒事实真相,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计任务;
(二)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帮助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工作的建议,帮助被审单位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的专业能力:
(一)掌握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程序;
(二)通晓内部审计内容及内部审计操作技术;
(三)熟悉本公司生产经营流程及相关的经济业务知识;
(四)了解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原则 。
第三章 审计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审计部负责本公司审计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参与研究制定本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
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六)完成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 审计部对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开展审计调查。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被审计部门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客观反映所发现的问题。如反映情况失实,应负审计责任。被审部门未如实提供全部审计所需资料影响审计人员做出判断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审计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有权检查公司审计期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
(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二)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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