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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8:00:18 股吧网页版
常铝股份: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行业特点、风险水平等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定义

第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第四条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内部环境评价内容: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相关制度,对公司内部环境的设计及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风险评估评价内容: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目标设定、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控制活动评价内容: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各项业务处理程序的授权批准、职责分工、实物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独立检查程序等控制措施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认
定和评价。

信息与沟通评价内容: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对公司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控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

内部监督评价内容: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
价。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第五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各部门、子公司。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作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完成有效评价。

第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内部审计部根据公司内部监督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运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拟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组成评价工作组:内部审计部根据工作方案组成内部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具备独立性、业务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业务骨干组成,具体承担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任务。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原则。

实施现场测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部门进行现场测试,可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
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汇总评价结果:评价工作组汇总各被评价部门的评价结果,初步判定缺陷等级。
报告反馈与跟踪阶段: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上报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审议。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内部审计机构结合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要求,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已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七条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做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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