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2024年度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7家,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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