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准许下属子公司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
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中院”)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作出的(2025)辽 13 破 6 号《决定书》,朝阳中院准许公司下属子公司辽
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正邦”)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5 年 9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下属子公司重整及指定管
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朝阳中院裁定受理张秀春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朝阳正邦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朝阳正邦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 年 9 月 23 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出具的《决定书》,准许朝阳正
邦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辽 13 破 6 号《决定书》主要内容
朝阳中院认为:申请人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作为生猪养殖企业,维护自有猪场所需生猪养殖专业性较高,在重整期间内,由申请人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利于保持申请人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经营价值,保证申请人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值增值,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决定如下:准许申请人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信息披露责任人
法院准许朝阳正邦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在重整期间信息披露责任人仍为公司董事会。
信息披露责任人: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王昆
联系电话:0791-86280667
邮箱:zqb@nzbkj.com
三、风险提示
1、朝阳正邦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朝阳正邦能否重整成功,公司均将督促朝阳正邦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2、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5)辽 13 破 6 号)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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