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德皓审字[2025]0000109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丁莉、张玲娜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正邦科技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正邦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
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债务重组
2.收入的确认
3.生物资产的减值确认
(一)债务重组
1.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七)债务重组,附注五、注释 33 资本公积、注释 45 投资收益,附注十五(二)
本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情况。
2022 年 10 月 24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裁定受理正邦科技预重整申请;2022 年
12 月 20 日,南昌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及九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申请;2023 年 7 月 20 日,南
昌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正邦科技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3 日,南昌中院裁定批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及《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系列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2023 年 12 月 15 日,南昌中院裁定确认《江西正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系列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正邦科技 2024 年度因重整事项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人民币 85,538.80 万元。
由于该事项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债务重组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债务重组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 获取正邦科技重整涉及的关键资料,包括与重整相关的《重整计划》、《民事裁定书》等;
(2) 了解债权申报情况,获取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明细以及法院裁定的债权数据,并与公司的账面记录等进行核对;
(3) 了解正邦科技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相关债务清偿情况,获取债务重组清偿计算表,根据重整方案及清偿方式,
重新计算清偿金额;
(4) 根据正邦科技重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检查重整收益的计算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
(5)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重整执行情况;
(6) 检查正邦科技本次债务重组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是否适当,披露是否充分。
3.审计结论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正邦科技管理层对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列报与披露是恰当的。
(二)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与附注五、注释 38。正邦科技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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