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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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6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规定之情形的说明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集团”)和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黄金天岳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湖南黄金集团持有的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之情形的说明》的签章页)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6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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