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喜鸟”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93 家,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报喜鸟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7 月,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和评价,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现场方式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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