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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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信永中和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宋朝学、李晓英、谭小青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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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石基信息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2024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
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4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信永中和担任石基信息 2024 年审计机构并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
(1)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4 年年报第一次工作
会议,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和预审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就预审中的问题、审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要求会计师注意审计计划的合理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细节,按照计划的进度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审计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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