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02:11 股吧网页版
石基信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鉴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3.5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9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说明,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以及达成初步意向期间内,均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

3、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P

A

G

E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综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9 号》《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4月 24 日

P

A

G

E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