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6:57:54 股吧网页版
广电运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 9、11 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应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半数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下
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二)、11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00;

5、登记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 9、11 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三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