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可
由副总经理兼任)。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免
第六条 经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熟悉公司所涉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行业的基本知识、准确把握行业发
展动态;
(四)具备很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组织控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的语言表
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分公司与驻外机构负责人,以上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中事业部总经理、分公司与驻外机构负责人由董事长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任期与当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当届董事会
期限届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结束,下届董事会续聘可以连任。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 90
天向董事会提出离任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正式离任。
第十一条 经理人员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
第三章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二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一)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年中分析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下半年计划调整方案,年末总结全年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以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结合公司实际,及时对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状况、人力资源状况、经营状况和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规避风险的措施,报董事会备案。
(三)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四)提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的草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的草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草案,报董事会审查;
(五)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其中,财务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八)决定对公司员工(不含高管人员、事业部总经理、分公司负责人和驻外机构负责人)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聘任、雇用、解聘、辞退;
(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
(十一)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十二)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三)负责组织分析、研究市场信息,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十四)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和相关制度,组织募投项目的实施及管理;
(十五)负责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合同、
(十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予总经理在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合同订立、为公司借入资金等事项方面以下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关联交易除外):
1、资金使用:总经理在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范围内,行使以下资金使用批准权限。
(1)项目开发、技术改造: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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