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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8:28 股吧网页版
荣盛发展: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王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独立董事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力,1959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系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历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社科院大学商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校外导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兼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 2
次、通讯方式出席 8 次)和 7 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监督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7 次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聘任年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2024 年 4 月 24 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3 年度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对 2023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定发放了相关薪酬。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4 年 12 月 19 日,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认真审核
议案内容,与其他独立董事深入沟通及交流,并对会议通过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严谨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等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亲临公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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