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1-06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钛能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8
钛能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钛能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钛能化学”)拟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 32,379,745 股股份(来源于公司 2023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方案”)中已回购的 32,379,745 股股份)的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方案已回购的股份 32,379,745 股,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806,672,183 股减少为 3,774,292,438 股,注册资本将由 3,806,672,183 元减少为 3,774,292,438 元。前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无回购股份。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本次方案中已回购的 32,379,745 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3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
不低于 5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7.8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期限为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即 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7.75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继续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 3
个月,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本次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2,317,79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 3.935%,最高成交价为 5.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9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人民币 711,942,509.67 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
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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